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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10-11          【编辑录入:】

 

各县(区)委统战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城、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党工委:

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也不断涌现。为了解和掌握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请各县(区)委统战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城、盐化工新材料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符合市、县(区)两级人大、政协换届提名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符合市、县(区)两级工商联换届提名的常、执委人选。

二、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三)重点推荐经济规模较大,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工业企业开票销售额2000万元/年以上,三产流通销售额原则上要在500万元/年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同时兼顾行业分布,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生代企业家(45周岁以下)推荐比例不少于25%

(四)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光彩事业、“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三、其他事项

(一)人选的推荐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各功能园区工委应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工商联(商会)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名单。必须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资产规模和投资、捐款定人。不按照工商联章程履职的、已失去代表性的,不再提名推荐。

(二)各县(区)下一步推荐到市级以上(含市级)人大、政协、工商联换届安排的人选原则上在此次推荐人选中产生。

(三)各单位请于1028日前将人选名单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报送我部经济处。

() 各单位1120前完成推荐人选的综合评价工作,同时录入中央统战部新版综合评价系统,完成在线提交。(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城、盐化新材料产业园报送推荐人选综合评价纸质版,电子版录入工作由市委统战部负责)。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可到淮安市委统战部网站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顾峰   电话:83605371  17712800828

邮箱:2571284750@qq.com

 

附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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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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