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bet365提款是中共淮安市委主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和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与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宗教局、无党派人士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民主党派、民族宗教、港澳台海外、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等各个领域的统战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取人心、凝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二、单位构成情况
现内设办公室、干部处、党派处、经济处、联络处、研究室。
办公室: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书处理;承担综合性的文字工作;负责机关、会议、信访、文书档案、接待、保密及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
干部处: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市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市工商联、市侨联等部门市管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战线两支干部队伍培训的计划、协调和指导工 作;负责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区)统战部长。
党派处:负责联系我市各民主党派,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负责联系各界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负责教科文卫体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
联络处:负责联系并做好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淮安籍社团及代表人物的工作;做好联系台胞、台属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的海外联谊工作;做好海外社团及有关人士来访的组织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市海外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经济处:负责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联系市工商联工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港、澳、台、侨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扶贫工作;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及社会公益事业。
研究室:负责统战工作的综合性调研;组织、协调统战部门的调研活动;负责统战宣传工作,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负责《淮安统战》内刊的组稿、编辑和印发工作;组织编纂市统一战线有关史志。
第二部分 统战部2014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编制部门: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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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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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栏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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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565.91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9 |
446.13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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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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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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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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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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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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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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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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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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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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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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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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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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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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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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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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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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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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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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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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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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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事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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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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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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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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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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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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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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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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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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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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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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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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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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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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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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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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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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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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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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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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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其他支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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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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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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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65.91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446.1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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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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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37.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156.78 |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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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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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 |
602.91 |
合计 |
56 |
602.91 |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编制部门: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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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446.13 |
297.13 |
149.00 |
20134 |
统战事务 |
446.13 |
297.13 |
149.00 |
2013401 |
行政运行 |
|
297.13 |
|
2013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
1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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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款”级科目列示,其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
表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编制部门: |
统战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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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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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 |
|
16.67 |
24.49 |
第三部分 统战部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统战部2014年度收入决算 565.91 万元,比上年增加 38 万元,增加7.21 %。主要原因是追加香港工作特别经费。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565.91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37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部门支出情况
统战部2014年度支出决算 446.13 万元,比上年减少 85.27 万元,减少 16.04 %。其中:
1.统战事务支出 446.13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事务运行.
2.年末结转和结余156.78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统战部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446.13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 %。其中:基本支出 297.13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66.60 %;项目支出 14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33.40 %。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统战部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统战事务(类)支出 446.13 万元,占 100 %。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统战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41.16万元。其中:因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64万元,占40.42%;公务接待费支出 24.49万元,占59.49 %。2014年末单位公务车辆4辆,接待海外港澳侨、中央、省级机关及兄弟城市来人50次612人。2014年三公经费较去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事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做好各类公务接待,从严从紧安排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六、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淮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