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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日期:2013-12-31          【编辑录入:】

 
    长期以来,九三学社淮安市委非常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就整体而言,尤其是在规范化建设方面与发挥党派作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面对新形势,如何夯实党派基层组织这个基础,规范党派基层组织建设,是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基层组织是党派工作的基础,是党派组织的细胞,对内是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对外是沟通协调的示范窗口。无论是自身建设,还是履行职能,无论是开展组织活动,还是安排活动程序,都存在规范问题。规范化建设是党派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衡量能力与展示成果的重要尺度。
  实施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明确党派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功能决定思路,思路决定成效。协调沟通、组织发展、履行职能是最主要的三个功能。协调沟通功能,既包括横向纵向沟通,也包括自身建设中对新老成员的协调沟通。具有协调沟通能力是一种本领,也是“四种能力”的应有之义,更是协商民主的具体体现。组织发展要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无论是发展成员,还是制定活动计划,都要从更高层面谋求新的更高发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党派的基本职能,在整体工作部署中,一切工作都应围绕这一职能搞好服务,把各种资源转化为履行职能的优势,用履职水平来展示党派形象。
  实施规范化建设,需要把握党派基层组织的基本特点。就整体而言,党派基层组织具有“三性”特征,即基层组织地位的特殊性、成员的分散性以及基层组织功能的协商性。规范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必须遵循这些基本特征。例如根据基层组织功能协商性的特点,在开展各项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基层组织负责人应多用人格魅力来感召人、引导人,而不能使用命令式或居高临下的作风方式。
  实施规范化建设,需要党派基层组织班子配备坚强有力。就党派性质而言,基层组织负责人不是一种地位权力的象征,更多的是在搞好本职工作基础上靠奉献来开展工作、承担责任。因此,针对党派的“三性”特点,选配基层组织负责人显得尤为重要。具体工作中,上级组织应及时将那些政治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甘于奉献、有号召力和感染力的成员选配到基层组织领导岗位。动态管理工作中,还应注重对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适时调整。
  实施规范化建设,需要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有抓手。抓手的着力点要确保组织活动有序高效,九三市委立足于这个基点,从2005年起开展了基层组织达标创建工作,用“五个一目标及26个子项内容”作为达标条件,将基层组织的工作项目和具体要求囊括其中,既便于操作,又有具体标准。目前除原建制的13个基层组织全部通过验收外,还对通过验收超过五年的另行确定标准,进行复查验收,从而确立长效管理机制。事实证明,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极大调动了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九三学社淮安市委副主委 陈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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